院务公开

外国语学院经济责任与考核规定

2018-12-251254

一、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

1.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领导和管理,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对本单位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审定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报告。

4.管理好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落实学校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定期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帐,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

5.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负责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支出的审定,审批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支出事项,并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部门年度预算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保证本单位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截留、私分学校收入,不私设小金库。

6.负责建立本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及其监督制度,防止发生资金安全事故,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完整。

7. 重大财务事项先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分管负责人经济责任

1.对本人所分管的行政、教学、科研、资产、学生工作等范围及领域的经济活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明确个人意见,供主要负责人决策参考。

2.凡属领导集体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应明确签署个人意见。

三、财务管理负责人员经济责任

1. 熟悉财务法规,依照国家、学校财务和经济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各类财务事项,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

四、科研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

1. 熟悉并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科技、财经政策和制度,按有关财

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保证票据真实、合法、有效;保证科研项目及

时完成。

五、学院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

1. 熟悉并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财经政策和制度,按有关财务规定

办理报销手续;保证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2. 规范部门财务管理;严格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部门经费;认真

记录相关财务资料。

六、经济责任考核

1. 上述各类负责人员须在个人年度总结中对经济责任执行情况进行

专门报告。

2. 学院主要负责人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报告学院财务工作情况,接

受群众监督。

3. 学院班子成员按学校规定接受在任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学院各

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年终工作汇报时报告部门财务运行情况。


20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