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学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依靠学院教职工办好学院 。
二、基本原则
院务公开本着(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真实可靠的内容;(2)突出重点的原则:公开涉及本院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事项、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于学院应保守的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公开。
三、具体内容
1、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重要会议纪要。
2、学院的重大改革方案、制度和决策。
3、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方面的重要决定。
4、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量核定、教学事故或差错的处理。
5、学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奖学金评审、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党员培养、学生先进评比、各类学生奖惩信息。
6、学院经费(校拨经费、自创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7、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任命、教职工聘任、年度考核、奖惩事项、职称评定等工作情况。
8、科研项目申报及审批、成果评奖、学术会议安排信息。
9、学院派出教师国内外进修人选选拔情况。
10、多数教职工要求公开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可以公开的事项。
四、主要形式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其执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总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干部会等通报学院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项。
2、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现代信息平台等公开学院的有关工作。
3、通过办公文件等书面形式公开学院重要工作情况和规章制度等。
4、通过学院工作意见箱、网上信箱、院领导值班日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党、政负责人;组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学院教职工大会执委会代表、教授委员会代表、学院纪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