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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举行集体默哀仪式通知

2018-12-122148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

党政部门、工会、团委,各学院、直属单位: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根据《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为组织好我校师生向死难者默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祭仪式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00。

二、默哀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01—10:02。

三、默哀组织工作

1、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01—10:02,当防空警报拉响时,全校师生(包括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应起立默哀1分钟。正在上课的学生,请各单位、部门通知任课教师在课堂组织学生起立默哀,正在道路上行走的师生驻足就地默哀,正在室内上班的教职工、在图书馆和教室自习的学生起立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2、保卫处做好校区车辆的管理工作,校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停驶鸣笛一分钟。

3、请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做好默哀组织工作,并将开展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活动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党委宣传部

人民武装部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