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行组织报送2017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更好开展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先行报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
组织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类别的高级职务申报人填写《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附件1),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分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
其余类别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所填《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直接报送人事处。
表格报送截止日期:3月21日。
(二)组织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类别的高级职务申报人,需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材料指南》(附件2)提供3篇代表性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封面、封底、作者页复印件),一式三份,分装3个材料袋,按要求统一制作档案袋封面,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各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将汇总后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申报人进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即视为参与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记为申报一次。
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3月24日。
(三)其他
2017年度教师、实验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南医大人〔2010〕30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任职条件(修订稿)>的通知》(附件3),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职务聘任参照南医大人〔2016〕16号《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和《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附件4)中有关任职条件执行,其中,自2017年起,所有申报人员均不再作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方面的要求。2016年度评审未获通过的申报人,若确做出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水平确有提高,并能提供评审否决之后的新成果,可重新申报,否则不得再次申报。对于连续申报两次未通过者,暂缓一年申报。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 诚
地 址: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室
电 话:025-86869128
邮 箱:szb@njmu.edu.cn
附件1: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申报高级职务填写).xls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行专家论文鉴定材料指南.rar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修订).doc
附件4: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rar
附件5:北大核心期刊目录.rar
人事处
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