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16-17学年第一学期专任教师授课情况统计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6-10-1782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督促高级职称教师走上讲台,给本科生授课,现开展学院专任教师授课情况统计及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1、请下载qq群附件,填写“学院专任教师承担课时数统计”表格;

2、学院根据统计情况,自拟自查报告,内容包含:

1)学院基本情况(包含哪些学系等);

2)本学期各学系上课情况(包括各职称人数、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构成比、各职称教师上课学时比、各学系、学院高级职称上课指数,各统计数据应提供详细计算方法);

3)高级职称上课指数低的学系、本学期未安排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要给予情况说明;

4)今后的整改措施。

3、各学院请将专任教师承担课时数统计表电子版、自查报告(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1031日前报教务科。联系人:仲璟怡,联系电话:86869177


教务科

20161014

说明:

1、“各学院专任教师承担课时数”统计模板中的专任教师数据来源于人事处,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4月;只需统计表格中的数据,一般不需增减,确需增减的,请与人事处核实是否为在库的学校专任教师。

2、本学期所有专任教师上课数据来源于正方系统中各学系维护的“授课进度表”,供各学院参考。因职称信息、授课进度表维护等原因,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请各学院检查,最终以更新上报的数据为准;

3、高级职称上课指数=教授构成比/教授上课学时比

副教授构成比/副教授上课学时比

自查报告中的指数,应先以各学系为单位,包含学系教授与副教授上课指数,并提供详细计算方法,如:

学院

学系

学系教授指数

高级职称(副高以上)指数

基础医学院

细胞生物学系

XX

XX

最后再形成学院指数,并提供详细计算方法,如:

学院

学院教授指数

高级职称(副高以上)指数

基础医学院

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