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更新完善女性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支部: 根据苏组通[2015]132号文件《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更新完善女性人才库》精神,我校可推荐3-5人进入女性人才库。为做好本项工作,请各部门、各支部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标准,及时传达通知,符合要求的同志积极自荐,以便学院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个人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月12日下午5:00前 (附件1和2) 联系人:仓伟(江宁校区09-102) 联系电话:025-86868128 13914757140
组织部发给二级单位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苏组通[2015]132号文件《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更新完善女性人才库》精神,我校可推荐3-5人进入女性人才库。为做好本项工作,将有关推荐标准公布如下,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推荐。 一、 推荐条件 1.女性党政领导人才 女性党政领导人才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 (4)正、副处级干部。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且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实绩显著或受到全国表彰的特别优秀的女干部,也可列为被推荐对象。 (5)身体健康。 2.女性专业技术人才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双创计划”人才、省自然科学基金获得者、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专家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对象,受省及以上表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才。 其他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为: (1)专业学科带头人,在专业技术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女性科技人员。 (2)有省级及以上奖项的研究成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二、 推荐办法 各二级单位确定符合条件的本部门推荐人选后,填写附件1(推荐表)和附件2(推荐人选名册),电子发送至组织部邮zzb@njmu.edu.cn,标题注明“优秀女性人才推荐”。纸质盖部门章送至江宁德馨楼B309。工作联系人:陈昊 86869046。 三、 推荐截止日期 2016年1月15日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107/20160107105153_6852.rar(点击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