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15]19号文)精神 ,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 (“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凡符合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江苏教育厅为国家留学基金江苏地区受理机构,负责省内机构和单位申请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及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受理工作 (“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申请 )项目以及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省教育厅受理网上申请及申报工作时间为 2016年1月5-15日。我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单位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类别的申请 )省教育厅受理网上申请及申报工作时间为2016年 3月 20日至4月 5日 。我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
江苏省教育厅申报地点:江苏省教育2013室(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闰莉、郑兴,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电子邮件: jeaie_yanl@ec.js.edu.cn。
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规划,对照选拔条件,做好人选推荐。申请者需出具申请报告,并经所在部门同意纳入各部门的培养计划。申请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审核、整理、装订。
我校申报地点: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 (五台校区留学生公寓108室,江宁校区德馨楼A226室) 联系人:王家麟,电话:五台86862020,江宁:86869116,电子邮件:gjb@njm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