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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新进专任教师进编工作的通知

2014-01-07660

 

各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心:

现就在2011年进校的专任教师中开展进编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编对象:2011年进校、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任教师。

二、进编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操守;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发展潜力,积极认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与同事和睦相处。

2.具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除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在校工作满2年。

(二)教学型或教学科研型教师要求

1. 担任过本学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态度认真严谨。年教学课时数(实际时数)不少于所在学系(教研室)人均学时的1/2(含实验教学)。

2. 教学效果良好,学系(教研室)主任和同行教学评议良好及以上每年网络教学测评均分不低于80分。

(三)科研型教师要求

进校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北大版)或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知识产权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进编申请表;

2.各部门对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人事处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拟进编教师名单。

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0前把《教师进编申请表》(含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联系人:李玮、曹花,电话:86862641

 

关于开展2011年新进专任教师进编工作的通知.doc

(电子表格请到所在部门秘书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