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外国语学院教师使用语音室管理规定

2012-11-07935

       一、任课教师应按照操作流程正确地使用语音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二、任课教师课前应指挥学生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并按指定位置就坐。监督学生不准将学习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尤其是食品、饮料等带入语音室,不允许学生擅自动用教师主控台、空调等其它设备,不允许学生在语音室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

  三、任课教师应在每学期第一次课开始时先向学生宣讲语音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语音室管理规定。

  四、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语音设备,如发现学生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语音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

  五、任课教师应认真及时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表》。

  六、在教学过程中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保证教学活动继续进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七、任课教师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磁盘、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并在使用前进行杀毒处理。

  八、课后,任课教师应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关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及时把课堂临时使用的资料删除,并按流程关闭设备,切断电源。

  九、如临时使用语音室,应提前与语音室管理人员联系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予安排。